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办理的条件

2026-05-21 16:45   515次浏览

01、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:

(1)净资产200万元以上。

(2)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
02、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:

(1)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1人。

(2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员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
(3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。

03、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;

04、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。

备注: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